有人负责制造交通事故,有人冒充“伤者”,就医后则有“朋友、亲属”与事主谈判索赔。通过碰瓷的方式,一个8人团伙涉嫌在京诈骗20起,涉案金额达25万余元。今天上午,朱某等8人因涉嫌诈骗罪,在怀柔法院出庭受审。
今年3月8日傍晚,李先生开车经过回龙观某道路。当时李先生着急去接待朋友,但路上有一辆车一直低速占道行驶,就在他超车的同时,李先生听到了车后方“咚”的一声闷响。起初他没有在意,但没开出多远,他就被此前低速行驶的小轿车别停,对方司机告诉他,“你撞人了”。
李先生立刻掉头回去查看情况,果然在路边坐着两个男子,旁边倒着一辆自行车。其中一名男子杜某捂着胳膊,称自己是与李先生的车碰撞受伤。
“就这么不巧,当天我行车记录仪坏了,不然我车四周的情况都能拍下来。”李先生苦笑道,“之前没碰上过这种事,就慌了。”李先生立刻把杜某送往医院,在杜某接受检查时,又有四名杜某的“朋友”来到医院陪同。经诊断,杜某小臂骨折,其朋友便向李先生索要赔偿2万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李先生向几人转账1.2万元,才得以离开医院。
回家后,李先生越想越不对劲,就算确实发生了交通事故,他也可以报警定责后由保险理赔,“我没必要自己掏这么多钱啊”。冷静下来后,李先生慢慢发现了这个骗局的漏洞,于是他选择了报警。
就在李先生报案的几天后,朱某、廖某等8人被警方全部抓获。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间,被告人朱某先后伙同廖某、巫某、郑某、熊某、杜某、唐某、徐某在北京市多个行政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并以有人受伤需要治疗为由,诈骗被害人财物。其中,廖某曾两次因相同手段碰瓷诈骗,被湖南、深圳两地司法机关分别判处刑罚。
今天上午,本案在怀柔法院开庭审理。庭上,8人均表示认罪认罚,但他们大多仅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同伙的行为则总是称“不清楚”“不了解”。
根据8人的供述,他们是结伙流窜作案,分工明确。作案前,廖某先用铁棍将唐某、杜某等人的胳膊打伤,让其轮流充当伤者。唐某表示,自己是被廖某喂了不明药物,吃药后其很快睡着,醒来后,自己的胳膊就已经受伤。
朱某则负责别车压车,使同伙有机会骑车假装与对方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伤者”会要求去医院检查,其他同伙则扮演老板、朋友、亲属等身份与事主谈判私了,诈骗钱财。
当然,并不是每次碰瓷都能得手,能够骗取到几万元高额赔偿的情况是少数,如果事主警惕,他们也会空手而归。不到半年的时间,8人在北京各区共碰瓷20起,诈骗金额总计25万余元。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刘苏雅 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