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社会对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在香港外国记者会演讲的事件反应过激,他认为陈浩天的言论虽然非常迫近触犯《刑事罪行条例》下的煽动罪,但严重程度未必达至成功检控,而且陈浩天在香港的影响力有限,不足以迫使特区政府加快《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社会应该耐心等待一个适当的时机,再作深入和理性探讨。
汤家骅指,香港外国记者会在国际间拥有一定的地位,如果因为邀请陈浩天演讲就面临中止租约,会影响香港的国际形象。对于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指,政府应该研究立法,禁止机构作为宣传违法言论的平台,汤家骅指相关说法本末倒置,认为政府应该检控干犯法律的发言者,而不是规范提供发言的平台,因为提供场地的人士,未必认同发言者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