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九巴前年九月在尖沙咀铲上行人路撞死一位女途人,车长早上在区域法院,被裁定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法官宣判时表示,被告在意外发生前已多次呕吐,身体状况不适宜驾驶下,仍然冒险开车,行为完全罔顾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以致最后失控撞死途人,驾驶态度远逊于一个合理谨慎的驾驶者。法官又指案情严重,将被告还押至下月10日,索取背景报告后判刑。
事发在前年九月底,42岁被告梁卫刚清晨六时驾驶巴士,在弥敦道与海防道交界附近,撞倒站在行人路上的26歳女死者。被告在审讯期间,曾声称对芝士过敏,开车前食用含芝士的食物引致不适,在驾驶途中晕倒酿成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