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专员办:“六个强化”扎实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就地监管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8-27 16:27:00  评论(/)

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是财政部门履职尽责的应有之义,浙江专员办按照财政部党组统一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为财政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护航助力。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要切实完善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专员办是扶贫资金合规性监管和资金绩效监控的重要力量,要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首先必须强化政治意识,浙江专员办通过集体学和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和主题研讨相结合,文件学习和案例实践相结合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行百里者半九十”的内涵要求,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把扶贫资金监管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二是强化职责目标。

财政部出台《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后,进一步理顺了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体系,对扶贫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预算、科教、文化、经建、农业、社保、金融等多个业务口7大类42项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的财政资金,全数纳入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了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机制。浙江专员办在充分学习理解文件精神基础上,第一时间做出部署,根据扶贫资金的就地就近监管的职责要求、工作目标,制定详细方案,做出明确安排。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

在监管工作中,注重扶贫资金管理法规库和基础数据建设,动态补充更新相关文件依据并组织学习讨论,严格监管要求和规程,及时完善更新数据库。在认真参加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培训班后,及时在全办传达贯彻相关精神,并组织认真学习动态监控实施方案,深入了解动态监控平台总体设计思路、部署方案以及业务操作等内容。同时,与浙江省财政厅加强沟通,详细了解其动态监控平台的建设推进情况,为继续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作政策动员,为顺利开展动态监控作知识储备。

四是强化工作落实。

坚持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精神为指导,自觉对标财政部监管要求。虽然2016年以来浙江地区一直未列入财政部扶贫资金使用重点监控及检查范围,但浙江专员办每年都将浙江省中央扶贫资金绩效监控列入办重点工作任务,督促指标分解落实,及时跟踪执行进度,监控资金绩效,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建立健全资金划拨、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对扶贫资金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审计,将结果报备浙江专员办,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五是强化分析调研。

通过梳理部门报送行业数据,摸清浙江地区根据新政策确定纳入动态监控体系的各类中央层面扶贫资金以及地方财政投入扶贫资金的总体规模、支出结构、管理现状等基本情况。深入开展业务调研,以扶贫工作为核心内容,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起来,充分借助开展主题党日、群团活动等机会,到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等依托自身优势开展技术扶贫的典型单位,到扶贫基层第一线,调查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状况,掌握数据、了解实情、分析问题,为下一步有效开展动态监控夯实工作基础。

六是强化横向联动。

与地方财政部门、省扶贫办、林业、农业等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联动监管,建立完善重点资金管理座谈、重大项目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等,并充分利用专员办地方联动监管机制形成的成果,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工作联系,督促其有效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对资金项目持续跟踪指导,及时整改纠偏,压实主体责任。同时,根据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注重加强与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其尽早开展动态监控实施前期准备,共同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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