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男子与朋友在手机通讯软件讨论制造炸弹,计划向朋友的前女友报复,被控协助及教唆他人制造爆炸品,中午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监六个月。
31岁被告江晓锋早前否认控罪。控方案情称,被告23岁的朋友施汉瑜遇上感情问题,两人去年四至五月间在手机通讯软件讨论制造炸弹,女子向某方报复,及后警方在施汉瑜车内发现可制造炸药的物料,及拘捕江晓锋,检获两人聊天纪录。被告自辩指,两人聊天一向天马行空,谈及制造炸弹只是说笑,但裁判官不接受解释,指被告曾经很认真搜寻有关爆炸品的词汇,也主动向朋友提供图文资料。裁判官指被告的辩解不合理,认为被告知悉施汉瑜制造爆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