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企业排查结果:全国现有45家疫苗生产企业 [快讯]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金投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9-08 19:16:01  评论(/)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记者 赵文君)为及时发现和消除疫苗生产环节的风险隐患,国家药监局自7月23日至8月9日,派出45个检查组,对全国现有45家疫苗生产企业(不含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全面彻底的风险排查。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判定标准,排查结果显示,现有在产企业的疫苗品种生产正常,目前未发现影响疫苗质量安全的问题。

经排查,现有45家疫苗生产企业中,38家在产疫苗企业能够按照药品GMP的要求组织生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系统;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符合生产要求,产量与设计产能匹配;能够按照《中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要求对疫苗进行质量控制。7家疫苗生产企业因许可证过期未申请换发、企业经营不善、车间改造等原因,均已停产三年以上,无产品在市场流通使用。

检查组在对疫苗企业生产进行风险排查时,兼顾不同疫苗种类的特点和历史上检查曾经发现过的问题,实行系统性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每到一家企业,对厂房设备、物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实验室控制等系统进行全面“体检”。同时重点核查批生产记录真实性、实验室检验数据真实性、批签发数量和实际上市数量的一致性、批签发申报资料真实性。针对国家储备的重点疫苗品种企业,进行重点跟进督导。

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处理的决定,切实加强疫苗质量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要落实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疫苗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责任,保持对疫苗产品监管的高压态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产品风险报告制度;细化各类疫苗批签发指导原则,特别是对狂犬病疫苗、百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较为复杂的品种,全面增强风险控制;加大飞行检查和跟踪督查的力度,及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问题疫苗案件相关工作人员问责

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暴露出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监督指导不力、审查把关不严、失察失责等诸多漏洞。2018年8月17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司长、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主任丁建华予以免职;

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董润生予以免职;

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孙京林(2014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副主任)予以免职;

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特殊药品监管处处长叶国庆予以免职;

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特殊药品监管处调研员郭秀侠予以免职;

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院长王佑春予以免职;

责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院长(主任)李波做出深刻检查。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新华网

编辑:TF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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