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桃园男子曾某5月被控性骚扰1名初中少女,在超市擦身而过时伸手摸了她肚子,但检方依监控画面,无从确认有无触摸,于是决定不起诉;家长不满将不起诉书PO上网提醒大家,强调一定声请再议,网友纷纷留言“要靠私法处理!”
少女指控,当天下午5点多和同学在超市冷藏柜挑东西,曾就从她右侧走过去,自己侧身让位,但曾却往她这边靠,手还往她的右下腹部那边摸,然后继续往前走,到走远后手才拿开,自己以为他是不小心的,但曾没回头也没道歉。
曾男辩称说,当天去买饮料,因为赶着去上班,根本不记得有碰撞到少女,也不及得有无从她的身边经过等语。
检方认为,根据监控拍到的画面,仅见曾低头从少女后方走过,准备往柜台结帐,无从确认增是否确实有用手触碰少女身体,也不能断定曾是故意碰到对方右下腹部,加上全案仅1人指述,查无其他积极证据,予以曾男不起诉。
当事人家长事后将监控画面、不起诉书上传至自媒体网站,表示自己在案发就马上报警提告性骚扰,至今3个多月不仅没得到对方道歉,所以只能坚持提告,但检方做出不起诉处分。
家长并表示,放上视频一方面提醒家长小孩注意安全,也告诉曾男一定会声请再议,要替小孩讨回公道;针对少女不满侦查结果,桃园地检署表示,当事人有不服可以向高检署提起再议。
网友纷纷留言说,“这看起来很顺手,应该很常做!”、“有明显往右移动,很不合理”,也有人质疑“摸一下有什么爽的,看不懂”,甚至呛说“要私法处理才有用,靠司法…..”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