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法院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出击,全省三级法院相继公开宣判11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3名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景益民等10人共同或分别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
今年3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景益民、李福学、任清河、李安吉共同或分别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晓东、石金录、秦林惠、崔顺合、樊刘庆、李继光共同或分别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六年不等刑罚及相应财产刑。
判后,景益民等9人不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并依法作出裁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分别对3案18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二审裁判。(记者 丁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