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好友设局性侵 其中一人竟是其闺蜜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9-19 06:52:24  评论(/)

台湾新北市1名14岁少女因拒绝闺密同学邀约外出游玩,今年7月被闺密骗出门后,先被带到二重疏洪道痛殴,又被押到观音山公厕性侵。检方调查共有11人涉案,除其中4名少年交由少年法庭审理外,其余7人都列伤害、妨害自由和妨害性自主共犯,今被提起公诉。

被害少女与闺密原本感情不错,经常一起夜游,但后来因为晚归,被家人禁止与对方再有往来,导致感情不睦。事发后,少女的干姐姐将其遭遇PO在网络,使得全案曝光,一位疑似加害人的母亲上网回应“这是我家的事”,更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检警调查,骗出少女的11人不仅动手打人,性侵少女也是所有人讨论出来的结果,才会将人再押到公厕,由其中一位较年长的男子执行。

少女因为对方人数众多,不敢反抗,更无法离开,右眼、左脸、左耳和左手臂被打到红肿瘀青,被性侵后才被丢包在山下。

检方调查,虽然性侵少女的只有一人,但性侵犯行是所有人讨论出来的结果,且案发当时,其余人不断在旁鼓噪动手,也给了执行者精神助力,因此认定其他人涉嫌教唆,也是性侵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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