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骗取单位资金395万余元 一学校会计贪污获刑11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华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9-25 09:05:58  评论(/)

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熊琳 徐竞然)某大学附属中学会计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伪造外聘专家信息、虚增代课教师人数,以发放工资的形式骗取财政资金395万余元。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此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于2012年5月至2017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某大学附属中学财务人员负责教职员工工资审核、发放的职务便利,多次伪造外聘专家信息、虚增代课教师人数,以发放工资的形式骗取财政资金395万余元,后陆续用于个人消费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用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王某某所犯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对于其辩护人提出王某某积极认罪悔罪、主动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和退赃、请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赔部分赃款,依法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万元。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