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扎实推进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证监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9-28 17:34:55  评论(/)

近些年,我国债券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的热情高涨。然而,债券违约风险事件和恶意逃废债务现象已经出现,投诉举报等维权事件也时有发生。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帮助投资者提高风险防控意识,浙江证监局以以债券发行人监管为抓手,以债券受托管理人为载体,以行业协会、投资者教育基地为依托,多管齐下,正面引导,切实防范风险,扎实推进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一、以债券发行人监管为核心,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当前,浙江辖区债券发行人数量、存续规模均居全国前列,预计未来两年将出现兑付高峰。浙江证监局以“坚决打好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重大风险攻坚战”为统领,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细致排查,积极开展公司债券的风险监测、识别和防范。一是夯实基础,及时摸排。通过建立并健全债券发行人基础档案、完善债券监管内控制度、抓住重点时期积极开展风险摸排等方式打好风险防控基础。二是股债联动,监管协同。通过债券监管和上市公司监管有效融合、互相渗透,统一监管步骤,形成监管合力,增强监管有效性和协同性,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风险识别的精准性。三是督促自查,现场检查。浙江证监局从严监管和适度监管有机结合,针对不同情况的发行人,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门别类防控债券风险,力争既做到“三及时”又避免因防控风险而引发次生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同时,加大日常监管检查力度,提高发行人的规范运作意识。近两年,已经完成辖区所有公司债券发行人自查,并对30余家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目前,针对发现的问题,已对1家启动立案调查,5家出具行政监管措施,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

二、以受托管理人监管为抓手,从路径上遏制风险

浙江证监局紧紧牵住严格监管受托管理人这一牛鼻子,发挥其贴近发行人的先天优势,督促其切实履行受托管理的法定职责义务,持续向其传导监管压力,借力提升监管有效性,取得积极成效。一是督促受托管理人切实加强风险排查,尤其关注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债务压力较大、可能引发交叉违约的发行人,切实摸清风险底数,形成风险排查报告。二是要求受托管理人预判偿债风险,重点针对发行人偿债资质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做到风险预判有理有据,切实可行。三是规定受托管理人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出现重大情况,必须及时报告浙江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必要时一并报告当地政府。

三、以债券投资者保护为契机,帮助参与者化解风险

浙江证监局紧紧围绕“防控债券风险,做理性投资人”主题,联合辖区行业协会,广泛动员辖区市场经营机构、投教基地等多方力量,邀请电台与新闻媒体,立足实际,以案说法,帮助投资者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引导投资者合理处置风险。组织开展了投资者保护(法制)宣传月活动,联合行业协会举办5场债券投资风险专题宣传活动。督促债券经营机构将投资者教育贯穿于债券产品销售、交易服务的始终。通过面向投资者的讲座培训、户外活动、知识竞赛等“走出去”,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为更好地防范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浙江证监局温馨提示债券投资人:

1.投资者需要了解债券投资法律法规,请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

2.请审慎购买债券产品,不要盲目听信他人,不要借钱买债,不要参与投机炒作。请投资人及时关注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公告的各类信息。

3.用市场化方式解决问题。及时召开债权人会议,通过协商展期或重组等方式,以免破产清算导致债权遭受更大损失。

4.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当债券违约且无法达成和解,可以上诉法院要求财产保全,防止发行人逃废债务。

5.举报线索请向浙江证监局反映0571-8847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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