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五日的一天,一辆动车出现了旅客被行李砸伤。当天的列车长黄女士表示,对夏先生砸伤的事实表示歉意,将会对此事按照章程进行相关的应急处理,会给予夏先生一定的经济赔偿。
夏先生本来是乘坐这一班车去大治办事,没想到旅途中出现这种情况,被砸的头破血流,因为行李的主人因为行李放置不当,而导致夏先生被砸伤,理应赔偿夏先生一定的经济损失费2200元。
但是铁路局是否需要赔偿一定的损失费的,旅客从上车的那一刻,铁路局就对旅客的自身安全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旅客在这期间出现意外的事故,铁路部门也是需要赔偿的,至于赔偿多少,还需要双方共同协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