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6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长宁东虹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黄家骝、韦炎平、周萌萌、徐琪(美国籍)等15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件,对快鹿集团、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亿元、二亿元、二亿元;对黄家骝、韦炎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徐琪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对周萌萌等其余12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九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间,涉案人施建祥(另案处理)为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组建了个人实际控制的以快鹿集团为核心并统一管理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以及金鹿系、当天系、中海投系等融资平台的快鹿系集团。
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涉案人施建祥指使东虹桥小贷公司提供虚假债权材料、东虹桥担保公司匹配虚假担保函件,再由金鹿系等融资平台包装成各种理财产品,连同中海投系融资平台擅自发行的基金产品等,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用召开推介会、发送传单和互联网广告、随机拨打电话、举办或赞助演出等方式通过门店、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和销售,从而非法集资共计434亿余元。上述非法集资所得钱款均被转入涉案人施建祥、快鹿集团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除282亿余元被用于兑付前期投资者本息外,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各项运营费用、股权收购和影视投资等经营活动、转移至境外和购置车辆以及个人挥霍、侵吞等。至案发,本案实际经济损失共计152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3家被告单位及黄家骝等15名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徐琪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又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上述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非法集资行为,造成近4万名被害人巨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秩序,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家属、被害人代表、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领事处官员等共计约300人旁听了一审宣判。本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对在逃的涉案人员继续予以追捕、追诉。
跨国抓191名嫌犯
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近日在北京召开。联席会议决定,从今年12月起到2019年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新一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坚持打击、整治、防范同步推进、多管齐下,进一步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努力实现电信诈骗发案、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破案数、查处违法犯罪人员数明显上升的目标。此次跨国打击行动是贯彻落实会议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近年来我国警方从东南亚国家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最多的一次。
今年以来,针对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情况,公安部梳理相关线索,强化国际执法合作,完善联合打击机制,并在外交部的大力支持下,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进行定点精准打击,全力挤压诈骗分子的境外生存空间。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此类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坚决捣毁境内外诈骗窝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