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综合评比的最高荣誉,代表家乡的城市形象。当前,正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为给市民生活与城市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及不文明交通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倡导市民文明出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行人闯红灯、翻跨隔离设施、乱穿马路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路口越线等候等;严禁机动车乱停乱放,严禁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违法掉头、越线行驶、乱鸣喇叭、开车接打手机、车窗抛物等;严禁三轮车、拖拉机、大型货车闯禁行,严禁老年代步车、观光车、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等车辆上路行驶;严禁非机动车占道停放、商贩占路、行人路内兜售发送物品以及拦车乞讨等。
二、对本次整治行动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作出处罚。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开设“交通违法曝光台”专栏,对交通违法及不文明行为进行拍照、摄像并予以曝光。广大市民可通过拍照向“平顶山市电视台民生频道”微信公众号举报交通违法及不文明交通行为。
四、广大市民要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文明交通意识,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系安全带、行人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坚决抵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停车。
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需要我们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走好文明之路,呵护文明之花,共创文明家园!
特此通告
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