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查借疫情哄抬价格囤积居奇 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法律法规网 作者:黄懒懒
来源 来源: 北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1-23 14:23:29  评论(/)

来源:北京晚报

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等商品价格稳定,市市场监管局昨天发出“市场价格行为提醒书”,要求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操纵市场价格、价格垄断、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资料图 邓伟摄
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记者了解到,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已部署开展全面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本报记者张楠

流程编辑:TF020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