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师综合素质测试11月12日举行 17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

法律法规网 作者:刘燕燕
来源 来源: 西安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1-26 09:40:27  评论(/)

据悉,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综合素质测试工作是提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教育能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测试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评卷工作由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实施,实行网上评卷。

参加测试的教师,原则上不得请假,因故需请假的由本人所在学校审核后,报区县教育局审批,并报西安市教育局备案。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取消2016年年终考核评优资格以及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资格。

17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西安市2016年教师综合素质测试将于11月12日举行,测试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测试的命题、制卷工作由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

据悉,测试人员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在教学一线任教人员。

考试成绩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上公布,不查卷。

幼儿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11月12日9:00―11:00;中学、中职教师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11月12日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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