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国际人道主义 | 评论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微博头条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3-03 16:00:16  评论(/)

作者 | 沈栖


针对新冠肺炎病毒大有蔓延全球的趋势,我国外交部发言人日前表示: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对外国来华人员入境后的防控措施,我们对外国公民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相应措施,并且会充分照顾当事人的合理关切,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协助。这再次彰显出我国历来奉行的“实行国际人道主义”的承诺。
按我国现行的《传染病防治法》,限制携带霍乱、性病、麻风病等传染病毒的外国人入境,但鉴于新冠肺炎病毒有一个潜伏期,某些外国人入境时并未确诊,对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人员入境后采取相关检验检疫和防控措施,显然是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的;一旦合法入境,他便成为“我国境内的外国人”而列入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适用人员之一,倘若病发将与中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诊治。如此做法,与某些国家——或在疫情甫发,就高筑铁墙;或驱赶华人,绝于来往;或歧视谩骂,聚众反华——相比,判若霄壤!
疫情肆虐,不分国界;病毒源头,疑窦丛生。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新冠肺炎病毒是人类共同的敌人。我国守土有责,严防严控,同时直面疑似或确诊的外国人,执行相应措施,而不是以邻为壑,这不仅是及时有效医治了外国人的疾患,也是切实防止外国人携带的病毒而引发在中国的祸患。
我国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导国。凡涉及“人类命运”的命题,我国都会作出积极反应和努力践履,一视同仁防控外国来华人员患者的举措可窥一斑。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