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述元黄尔梅等的任免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黄尔梅(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张述元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免去高贵君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金克胜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王玧(女)、张滨生、于金陵(女)、王洪光、王宪森、刘香(女)、范向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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