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长江证券原副总内幕交易获利近千万,公司为捂住秘密成立慈善基金处理非法所得

法律法规网 作者:黄懒懒
来源 来源: 界面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3-27 16:50:01  评论(/)

因在公司借壳上市期间实施内幕交易,长江证券原副总裁吴丕斌以获利百万换来了牢狱之灾。不过当长江证券时任领导知悉了这一情况后却选择秘而不宣,通过成立公益慈善基金会来处理这笔非法所得,这样的处置方式是否妥当?

根据3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刑事判决书,2006年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石家庄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与某石化进行磋商。

同年4月,被告人吴丕斌被任命为某证券副总裁、北京代表处负参与本次资产重组;9月13日,某石化初步确定某证券参与重组某炼化;11月24日,吴丕斌参与某证券与某石化签署合作备忘录和保密协议;12月9日,某炼化就此次资产重组发布公告。

经证监会认定,某炼化重组事宜在公开披露前属于证券法规定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06年9月13日,至同年12月9日公开,吴丕斌知悉上述内幕信息,属息知情人。

2006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间,被告人吴丕斌利用知悉某炼化重组内幕信息,通过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买入某炼化股票,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156万余元,售出后非法获利702.051876万元。

2019年7月30日,被告人吴丕斌被抓获归案。侦查机关依法冻结涉案钱款1500余万元。

结合判决书信息和公开资料可推断出,上述“某证券公司”即为长江证券,“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石家庄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即为中石化子公司S*ST石炼化。

2007年12月19日,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复正式更名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当年的12月27日借壳S*ST石炼化上市成功,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据长江证券时任董事长胡运钊证言,2006年,长江证券筹划上市,因上年度亏损不满足首发连续三年盈利条件,只能考虑借壳。恰好中石化要整体上市,证监会要求其旗下上市公司退出,长江证券与中石化沟通借壳。吴丕斌是长江证券副总,代表公司与中石化联系。2006年底,中石化同意长江证券借壳S*ST石炼化。之后,吴丕斌说他在S*ST石炼化停牌前买了该公司股票,收到了敲诈短信。为避免对长江证券产生负面影响,胡运钊和公司副总裁李国洪商量后,决定让吴丕斌把获利捐给长江证券公益慈善基金会,该基金会成立就是考虑到吴丕斌非法获利的处理问题。

胡运钊还称,吴丕斌不适合继续担任长江证券高管,2009年8月左右,长江证券证券召开董事会宣布吴丕斌辞职。

而吴丕斌侄子则证实,2006年,他到证券公司开户,后将该账户及关联第三方银行存管账户交给吴丕斌使用;吴丕斌还控制其他两个账户。吴丕斌告诉他S*ST石炼化要重组,这只股票很好,让他买一点。证监会工作人员找他谈话前,吴丕斌和他商量对策,到国家图书馆查了报纸、杂志等。其将这些资料交给证监会,谎称购买S*ST石炼化股票是他分析出来的;他跟吴丕斌核算购买S*ST石炼化股票获利金额,后通过三个账户将钱款捐到长江证券公益慈善基金会。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吴丕斌作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其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罪,且系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予以惩处。法院于2019年12月20日一审判决,吴丕斌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2万元;在案冻结长江证券公益慈善基金会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内的钱款,其中702万元作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后上缴国库,702万元折抵所判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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