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肥至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收费经营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18 08:05:40  评论(/)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合肥至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

2019

124

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合宁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收费期限暂定

5

年,自合宁高速公路安徽段收费期限到期之日起算。正式收费经营期限根据评估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

二、合宁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

2019

144

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等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经营单位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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