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23 07:55:46  评论(/)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

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紧紧围绕

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工作总目标,把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积极回应委员关切、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加强同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19

年,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审查立案交办委员提案

522

件,其中

472

件交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

44

个部门、地(州、市)办理。各承办单位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答复率

100%

。此外,自治区人民政府

9

个部门还向自治区党委、兵团等承办部门提供会办意见

14

份。

据统计,

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办理的

472

件委员提案

,从提案单位来看,

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提案

91

件,占

19.28%

;由其他政协委员

个人

提案

381

件,占

80.72%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办理的

472

件委员提案中,

从提案内容来看,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提案

280

件,占

59.32%

;围绕发展社会事业,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提案

144

件,占

30.51%

;围绕贯彻落实总目标,建立健全各项政策法规方面的提案

48

件,占

10.17%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办理的

472

件委员提案中,

从委员所提意见建议采纳情况来看,已经解决或采纳的(

A

类)

160

件,占

33.9%

;已列入推进计划拟解决的(

B

类)

253

件,占

53.6%

;目前因法律政策规定等原因、暂不具备办理条件

、留待今后工作中研究和参考

的(

C

类)

59

件,占

12.5%

。与

2018

年相比,

2019

年被自治区政府系统承办单位采纳的

A

类、

B

类提案提高了

4.8

个百分点,

C

类提案降低了

4.8

个百分点,提案的

办成率

不断提高。

各承办单位在答复委员的同时,一并寄送《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征求委员对办理答复的意见。截止目前,自治区人民政府收到委员反馈的《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

85

份,其中:委员一次评价满意的

77

份,一次评价基本满意的

6

份;对于

2

份委员一次评价不满意的反馈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立即要求办理单位重新办理。办理单位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与委员沟通,再次答复后委员已表示满意。

(一)积极采纳,认真落实。

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委员提案意见建议,力争通过提案办理工作,充分吸收采纳委员提案中的合理部分,解决一批关系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研究分析,逐步推进。

对于内容详实、理由充分、要求合理,具有建设性、借鉴性、可操作性的委员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经过认真分析研究,采纳合理建议并列入推进计划,逐步解决。

(三)对于暂时无法采纳的建议,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对于委员提出的部分意见建议,由于目前法律政策规定的原因,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承办单位积极主动与委员联系沟通,实事求是说明原因,阐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争取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对于改进工作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承办单位也予以重点关注。

(四)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交政府系统办理的

4

件重点提案,分别由自治区人民政府

4

个部门牵头、会同

6

个部门

共同

办理。自治区各督办领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提案办理情况汇报等方式,认真审定和批复各承办单位报送的重点提案办理意见,检查指导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重点提案

办理要求,积极与委员联系沟通,汇总各方意见,规范答复,针对提案建议逐条说明采纳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提高委员满意度、提升提案办理质量。

4

件重点提案均得到承办单位的采纳,并已逐步实施解决。

二、主要做法

自治区人民政府积极把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落实责任,通过全过程沟通、针对性调研、常态化督办和主动公开,把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放在首位,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自治区人民政府

将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

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1+3+3+

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结合起来,

作为践行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活动的契机,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委员监督,回应委员关切,用委员满意度来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一是

领导高度重视。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把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有效推进。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

·

扎克尔同志亲自听取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报告,审定办理工作方案;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春林同志具体部署委员提案督办工作,提出具体办理要求;各位副主席根据工作分工,分别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办理委员提案;秘书长负责协调委员提案办理日常事务,抓好组织落实;政府督查室作为督办机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按照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规定和督办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牵头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将办理工作情况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管理系统,统筹调度,检查催办,督促落实。

二是

压紧压实责任。各承办单位认真开展提案办理工作,建立责任传导、压力传递机制,对每件提案从办理措施、落实效果到文字答复,专题研究、周密部署,交办到人、责任到人,确保

案案有人办、层层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突出解决问题,聚焦中心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把办理委员提案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坚持解决问题第一,在精、细、准上下功夫,力争通过提案办理工作,集中解决人民群众的所思所虑,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是

把办理委员提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自治区党委

“1+3+3+

改革开放

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

二是

在提案办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把握

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的总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提案办理作为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的具体成效,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

在提案办理工作中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真刀真枪解决问题,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好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评价,回应群众关切,用群众获得感来体现办理答复成效。

(三)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办理责任。

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把办理委员提案作为推动督查、接受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力争使

一切满意

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创新办理方式,加强沟通联系,落实办理责任,收到了较好成效。

一是

加强与自治区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严格落实

办前沟通、办中联系、办后答复

制度,找准问题根源,变

关门办理

开门办理

,及时消除疑惑顾虑,增强委员们的参与感、满意度,增强行政机关与委员、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提案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

各主办、协办单位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征求、综合各方意见,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三是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标准,严格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逐级压实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办理委员提案作为本单位重要任务,与本单位工作同步推进、相得益彰,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钉钉子的精神,为人民谋福祉、为人民解难题、为人民做实事。

(四)严格办理程序,推动信息公开。

根据自治区关于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各承办单位明确答复程序,严格按照格式要求拟定答复意见,并运用好媒介平台主动公开办理结果,用实效取信于民。

一是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坚持答复内容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对答复内容与提案中所提意见、要求对照,看答复是否

对题

,措施是否

对症

,有无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最后答复政协委员或主办单位,保证提案答复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

二是

认真贯彻落实提案办理结果主动公开的原则,规范处理答复意见。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敏感问题、可以向社会公开的答复意见,及时通过政府各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让政协委员、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提案办理水平。

认真办理委员提案,是国家机关和行政单位的法定职责,是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化解民忧的有效途径,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委员依法履职的重要体现,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实践。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不断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

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实行

一把手

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查室抓落实、办理人员责任到人的

四级

办理工作责任制,提高提案办理水平,推动办理工作开创新局面。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提案办成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切实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作为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将委员提案转变为具体工作举措,使合理可行的建议进入决策层面,促进政策落地。

在不断总结办理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创新办理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提案办成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进一步加强跟踪督查,抓好工作落实。

结合自治区整体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提案办理跟踪督办工作,以达到实效为目的,协调各方力量,加快委员提案落实进度,及时督促职能部门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水平,使提案办理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提高群众幸福感。

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继续坚定坚决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和

1+3+3+

改革开放”工作部署,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创新提案办理的方式方法,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充分吸收和借鉴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发挥

政协制度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的重要作用,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为打赢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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