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以房产作为风险抵押 积极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法律法规网 作者:黄懒懒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24 11:56:43  评论(/)
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召开上海房地产信贷工作座谈会 严禁以房产作为风险抵押 同时商业银行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做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服务工作,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财务负担,为做好“六稳”和“六保”创造良好的信贷环境

会议要求,下一阶段,各商业银行要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严禁以房产作为风险抵押,通过个人消费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等形式变相突破信贷政策要求,违规向购房者提供资金,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人民银行鼓励各商业银行推出定制化金融产品和专属金融服务方案,积极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提供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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