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
530022
)。
因当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优化流程,对符合申领返还条件的企业先行核发稳岗返还资金。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
举报电话:
0771-5872420
。
附件:
2020
年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一般企业(第六批)公示名单
2020年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一般企业(第六批)公示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