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振商业信心、促进消费回补、释放消费潜力,带动西宁市人流、商流、物流活跃度回暖提升,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西宁市将从4月28日至5月5日向全市市民(包括域外来宁人员)发放10万份电子消费券。
此次发放的电子消费券使用期限为8天(4月28日12时开始,至5月5日24时结束)。消费者可登录支付宝APP,在首页面搜索西宁,出现消费券领取入口,点击进入后领取消费券。也可以通过扫描支付宝二维码,跳转进入消费券领取入口,点击进入后,领取消费券。
各类消费券统一装入券包中,采用抢购方式获取,每人限抢一个券包。每份券包价值50元,内有3张满100元减10元消费券,4张满50元减5元消费券。消费者成功申领后,可在参加活动的大型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单位、电商平台消费(电商平台的活动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5月5日24时),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抵价相应金额。如申领消费券后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消费券,在有效期内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发生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或转让他人,不可售卖。(范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