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未经同意快件进柜可追偿 保障寄递服务质量

法律法规网 作者:刘燕燕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5-13 11:37:09  评论(/)

丰巢智能快递柜的使用,要充分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若寄递企业未经收件人同意就将快件放进快递柜,因此而产生的费用,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12日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寄递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投递服务约定,保障寄递服务质量。

近日,“丰巢快递柜超时收费”一事引发热议

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广东规定未经同意快件进柜可追偿 据了解,《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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