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因河南人求职被拒案二审宣判:当事人获赔1万 维持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作出的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赔偿小闫10000元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中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5-17 00:29:24  评论(/)

女孩因河南人应聘遭拒,起诉对方一审判赔1万元

备受关注的“河南女孩应聘遭拒案”尘埃落定:5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小闫及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上诉,维持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作出的“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赔偿小闫10000元,并在《法制日报》书面向小闫赔礼道歉”判决。

此前华商报报道,24岁的小闫是河南人,大学专业是法学。2019年7月3日,小闫在一家求职网站上看到,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在招人,遂投递了简历,应聘该公司的“法务”和“董事长助理”两个职位。7月4日,小闫收到了该公司回复,不适合原因一栏只写了“河南人”三个字。

小闫认为,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存在地域歧视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以及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之规定,将对方起诉到了法院。诉讼状中小闫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她支付精神抚慰金6万元;判令被告向她口头道歉;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连续15天在《人民日报》《河南日报》等媒体向她登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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