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今天表示,过年期间初一或初二的加班费计算,要视加班当天是劳工的休息日或例假而定。
一例一休今年上路,许多民众针对过年期间的加班费该怎么计算有所疑问。对此,劳动部官员说,如果劳工在国定假日期间加班,雇主必须给加倍工资,且加班未满8小时也应给1日薪资。
劳动部指出,如果劳工依照公务员的行事历走,那1月31日跟2月1日为补假,而1月28日跟1月29日就是劳工的例假或休息日。
如果今天劳工A跟雇主约定好周六为休息日,周日为例假,过年期间初一、28日出来加班,雇主就必须依照休息日的规定给付加班费;而A在初二、29日除非是遇到天灾突变,否则不得出来加班,如果出来加班雇主就必须依例假规定给付加班费,且补1天假。
另一种情况则反过来,A跟雇主的约定好周六为例假,周日为休息日,加班费的给付方式就看劳工是哪天出来加班。
至于轮班制劳工,劳动部官员说,如果28日跟29日本来就是工作日,那劳工可主张休国定假日,如果出来加班,劳工可以主张加倍工资,或劳工跟雇主约定择日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