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刘杰行贿的单位被判罚金130万
经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向原保山市昌宁县委常委刘杰行贿的云南福磊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福华一案由龙陵县人民法院审理。日前,龙陵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以云南福磊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犯行贿罪判
阅读(194)2016-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