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一天晚上,陈某到本村陈朝光家里要10元钱给摩托车加油。当时陈学祥并没有多想,掏出钱就给了。陈朝光的行为大大增加了陈某对不劳而获的认可。3月6日中午,陈某毒瘾发作,将陈朝光叫到不远处的荔枝树下,说,“给我60元,不给的话打你!”起初陈朝光并不愿意掏钱,可听到被打之后就害怕了,不得已从裤袋里拿出60元,递给陈某。
2011年4月11日,陈某的毒瘾又开始剧烈发作,为筹钱购买毒品,下午16时许,陈某敲响了同村陈亚六的家门。他把陈亚六叫到村委会后面的甘蔗地,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打开刀刃,威胁要50块钱。陈亚六担心被打伤,无奈将手伸向裤袋掏钱,而这时陈某发现陈亚六共有103元,威胁全要,不然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