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帮你养肥了,网帮你买好了,快去捞来吃吧,有大鱼捞不上来也不要紧,单位给你留着工作呢,放心去吧!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留着“铁饭碗”,以优惠政策鼓励公务员“下海”的做法,作为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时代转型时期的特定产物,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成熟,已完成了历史使命,并退出了历史舞台。
然而,在安徽之前,近年来昆明、吉林等多地也都出台过类似政策——
2008年9月底,昆明市人事局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对辞职创业的国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一次*发给相当于本人5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外,工龄20年以上的,发给一次*奖励金20万元;2012年,吉林省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其中也提到鼓励公务员从事创业活动,并为其保留2年职务。
而事实上,不论前两次大规模的公务员“下海潮”,还是近年一些地方优惠政策鼓励公务员“下海”,除极少数人创业成功外,多数人却折戟沉沙市场,重新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有的改行从事了其他职业。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振宇认为,中国之前也已经有过至少两次公务员“下海潮”。历史证明,所谓的公务员创业,在相当程度上就是利用原单位的公权力、利用原单位中积累的人脉来赚钱。
“这种鼓励政策在特殊时期,可在短期内产生刺激*作用,但作为一种常态并不合时宜。”沈友军说,在市场经济和公平观念已深入人心的当下,再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公务员“下海”,有“制度倒退”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