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曾成杰都没有如检方所说的给融资群众造成6亿多元的损失,相反,即便是按照检方掌握的被严重低估的评估报告,曾成杰的资产也足以偿还集资本金,重大损失一说站不住脚。
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做出死刑核准。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成杰执行死刑。
“抛开程序上的诸多违法问题,单是一个资产评估报告,就始终未出现在庭审过程中,而这个报告又是对案情至关重要的。”律师王少华在曾成杰案二审时介入,但他发现,一审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关于被告人曾成杰等集资诈骗一案补充侦查的建议》中,即已标明缺失资产评估、清产核资情况鉴定。
但在王少华向法院申请调取后,资产评估报告始终未能见到,反而是王和媒体记者经多方努力,找到了评估单位,并获得了这份报告。
“里面的问题很明显,资产被明显低估了。比如当时的一些房产建成后已经取得房产证,但评估却是以在建项目进行的。”王少华认为,即使按照这份不到三馆公司资产实际价值三分之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如果按照湖南政府处理湘西民间融资的政策,不计算利息,偿还集资本金,尚有2.8877亿元的盈余。
因此,公诉机关所诉的“三馆公司给融资群众造成6.2亿元的经济损失”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