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他的说法,纪委人员让他自己考虑,把任职以来的情况都写一下。这让他感到为难。
张春生1988年毕业于安徽省司法学校,被分配到了法院系统,他先是担任蒙城县法院的书记员,1994年成为助理审判员,1995年负责房地产审判庭的工作,等到1997年法院的执行庭庭长“出问题”后,他1999年被正式任命为执行庭的庭长。
在法院系统浸*多年后,他提出退出执行庭的工作,现在成为审委会委员,工会主席。
多年的法院执行庭期间的经历,让他经手不少案子。这些案子成为纪委关注的焦点。
张春生回忆,办案人员分为4组,每组两人,24小时几乎不间断对他进行问话。看守的人员8人,也同样交替轮班。问话的方式基本类似:先“上政治课”,然后让他交待问题。
张春生说,在调查期间办案人员不停让他写材料。他写了一些材料后,被要求交待更多内容。轮流问话使他不能睡觉,也不许随便乱动,坚持了几天后,他觉得自己没有正常的思维了,只能按照要求反反复复写材料。
他声称交待了三四十万元的经济问题。按照他对南都记者的说法,这些多数是编的,纪委不可能找到当事人进一步调查。
但他承认,其中三四笔收钱的经历是存在的,每笔一万元左右不等,这些钱多是2002年前收的,并在当时退给了当事人。
最近的一次退钱经历是有人把钱塞到他的办公室,案件的当事人是他同学的亲戚。这起案件使当事人追回了镇政府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