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仁信故意杀人一案田仁信被判无期因没钱放弃上诉(5)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06-26 09:15:31  评论(/)

事后,温州中院在对田仁信案情的公开说明中提到了这一点,“未做任何民事赔偿”,这也是对田仁信没有予以更大幅度从轻处罚的一个因素。

记者了解到,在实际判例中,被告人如果对受害人家属民事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属于酌定从轻情节,法院可以适当减轻处罚。

田仁美至今还为此自责,“如果有10万元,弟弟也许就不会是无期徒刑。”他长叹一口气:“家里实在穷,老人和孩子都要养,十万元是个天文数字。”

争议:

案情引发的激烈讨论

阮齐林认为,此案值得探讨和反思的重要之处,在于我国司法实践对公民正当防卫权的认定,法律如何才能真正保护处于危险之中的防卫者。

2014年6月, 田仁信被判无期徒刑后,放弃上诉,进入监狱服刑。该案归于消沉,就像一滴水融入大海悄无声息。

直到一年后的今年6月,有网友将判决书放到网络上。各界对该案的关注度快速升温。

在网上,网友几乎一边倒地对田仁信表示同情,质疑判决无期徒刑过重。也有网友呼吁应尊重审判的独立*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一年前的案子此时被热议并被质疑,作为一审法院,温州中院也成为舆论的焦点。温州中院相关办案人员并没有接受媒体采访,而是于6月18日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出“关于被告人田仁信故意杀人案的情况说明”,以此作为法院的一个态度和回应。

这份情况说明,分别就网友质疑最强烈的“被害人行为是否属于强*”、“被告人田仁信量刑是否过重”、“被告人杀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等给予回应。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起案件引起的波澜迅速推向全国。除了网友,法律界人士也纷纷介入讨论,撰写文章,发表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所长阮齐林认为,此案值得探讨和反思之处,在于我国司法实践对公民正当防卫权的认定,法律如何才能真正保护处于危险之中的防卫者。

华南理工大学一位资深法律学者认为,这起案件有着现实的意义,不管大家讨论的结果如何,这样的讨论会对法院有警醒意义,要求法院在具体个案中,更为审慎,辨析每个细节,通融常情常理,再结合法律精神,才可能作为合理且服众的判决,这不仅是司法判决的内在要求,对维护司法形象也至关重要。

罗梅不懂法律,对于外界对她丈夫案情引发的激烈讨论也并不知情。田仁信曾从监狱打过电话回家,她叮嘱田仁信,在监狱好好表现,争取减刑,她和孩子们在等着他回家。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