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记者昨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并未找到有关少林寺深圳办事处的相关信息,不过多个商务广告网站有“中国嵩山少林寺表演团深圳办事处”的介绍,华商报记者致电负责人刘先生,他表示广告信息是自己早年随意发布的,其实与少林寺并无关系,“生意最后也没做起来”,他称自己不认识刘立明。
根据目前信息,该“笔录”真伪仍难以判断。
公开‘通*笔录’违法吗?
昨日,举报人“释正义”公开“关于释永信通*事件的公安笔录”。抛开举报的内容不说,举报者公布公安笔录是否合适呢?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毛立新表示,如果笔录是真的,公开则涉嫌违法。他说,刑侦部门做的笔录,不能公开。“一是侦查阶段获得的证据材料,属于国家秘密;二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即使开庭也要不公开审理,开庭前更不能对外发布。”
毛立新指出,刑侦部门做的笔录流传出来,公安内部人员涉嫌泄密,公安内部人员可能面临违纪处罚。传播者则涉及侵犯他人隐私。如果明知笔录虚假而传播,则涉嫌诽谤。
“释正义”公布公安询问笔录,能起到举报的效力吗?毛立新认为,抛开“释正义”公布的笔录是否程序合法的疑点,除非事实本身有疑问,不能成立,“如果笔录能证明释永信与他人通*,是有可能起到举报效果的。”
但律师董俊敏不这么认为。他说,“按照证据规则,证据必须具备真实*、合法*、关联*,此‘三*’为必备要件,缺一不可。只有在‘释正义’先能证明他拿出的笔录是合法取得的,才可以当作证据材料。”
探访释永信老家
此前其父去世时他带僧人回来,未见其他人员
昨天,记者来到释永信从小生活过的花庄户村,村子并不大,刘姓居多。听到记者打听释永信老宅,在村里老人的指引下,记者看到了一个并不起眼的三间老宅,为砖石结构,老宅后有一棵大树遮阴。“他父亲才过世不久,你看还有很多鞭炮啊,烧纸啊,没有用完。”70岁的邻居刘传志指着玻璃里的杂物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