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专门为运作两井区块项目而成立的新公司,香港年代能源没有资金,没有技术人员,没有团队,在与两井区块“合作”前没有任何经营活动。但就是这样一个空壳公司,最终违规取得了两井区块的合作开发权。
相关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香港年代能源两井项目投入折合人民币共计1亿多元,累计收到吉林油田分公司原油款人民币3.58亿多元,去掉投入,曹永正等人非法获利2.4亿多元,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违规获取未探明储量油田
按中石油股份公司管理合作开发油气资源管理办法,合作开发油气田区块,必须符合探明储量和取得采矿权两个条件。蒋明知王台区块未探明储量,按规定不得合作开发,仍违反审批程序签批了同意。
涉足吉林油田的曹永正并不满足。案件知情人告知,曹很快又盯上了长庆油田,并在2006年11月时, 曹永正又请周永康出面向蒋洁敏打招呼,要求蒋对曹参与长庆油田分公司合作的事给予支持。
资料显示,从2003年到2012年十年间,长庆油田成为了中石油的增产明星。长庆生产的油气产量一举超越大庆油田,成为国内产量最大的油气田。2013年,长庆油田的油气产量首超5000万吨。
案件知情人介绍,2005年底,曹永正通过华油北京服务公司总经理王某某介绍,认识了时任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王道富。在介绍的饭桌上,王某某说曹是周永康和蒋洁敏的好朋友,想和长庆搞合作开发。“追求上进的”王道富立即表态,可以给曹永正找个油田区块进行合作开发,不过长庆油田分公司只负责上报申请区块合作的报告,能不能批下来要由曹永正自己想办法。
王道富行动很快,为曹永正选定了长庆油田的王台区块。2006年4月,他交给曹永正一份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王台区块申请合作开发的报告,让曹跑手续。
2006年10月,曹永正在新疆乌鲁木齐注册了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新疆年代能源)。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股东为北京年代投资有限公司和四川年代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投资、开发、咨询,货运代理,煤炭开采技术等。新疆年代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为曹永正,2012年1月,公司的法人代表由曹永正变更为曹永正之弟曹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