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怡翔承认没有申报物业卖买承造按揭有疏忽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07 16:08:16  评论(/)

金管局正跟进前按揭证券公司总裁刘怡翔,购买物业后未有申报承造按揭贷款的事件,会向他进一步了解。有报道指,现任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刘怡翔担任按揭证券公司总裁期间,在2010年8月13日金管局宣布收紧按揭前九日买楼,涉嫌有利益冲突。刘怡翔回复本台查询时指,在完成两宗物业买卖交易后作出申报,但没有申报就有关物业已承造按揭,承认有疏忽。他强调,自己无参与或得悉金管局制定有关措施的内部讨论,在10年7月29日首次获告知按揭证券公司需要考虑适当修订按揭保险计划,但并不知悉新一轮措施的其他内容,强调在处理有关物业买卖上,并不涉及利益冲突,也没有因公职而获取任何金钱回报或个人利益。

金管局指,根据纪录,刘怡翔在2010年有两宗购买物业的申报,交易日期分别为8月31日和10月29日,两个物业的临时买卖合约是在2010年7月21日和25日签订,但指刘怡翔未有就有关物业承造按揭贷款作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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