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刘怡翔承认,六年前担任按揭证券公司总裁期间,曾购入两个非自住物业,但并无申报已承造按揭,承认有疏忽。有报道指,刘怡翔在一零年8月13日金管局宣布将非自住物业按揭,由上限七成收紧至六成之前买楼,涉嫌有利益冲突。他晚上表示,事件并不涉及利益冲突,他的买楼利率及条款与市场一样,并无因为任职金管局或按揭证券公司而享有更好条款,若临时买卖合约在当年8月13日前签订,按揭就不需用新条款。
金管局指,根据纪录,刘怡翔申报两宗物买的临时买卖合约,分别在7月21日和25日签订,交易日期是8月31日和10月29日,但他未有申报承造按揭贷款,会向他进一步了解。刘怡翔回复本台查询时指,他无参与或得悉金管局制定有关措施的内部讨论,当年7月29日首次获告知按揭证券公司需要考虑适当修订按揭保险计划,但不知悉金管局新一轮措施的其他内容,强调没有因公职而获取任何金钱回报或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