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局辖下的管治委员会,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刘怡翔,六年前担任按揭证券公司总裁期间,购买非自住物业无申报承造按揭的事件发表报告,指刘怡翔在事件中不涉及利益冲突,但认为他未具备相应的敏感度。报告指,根据会议摘要和内部电邮,刘怡翔并不参与制定当时的新一轮收紧按揭成数措施,他在签署两项物业的临时买卖合约之后,才知悉金管局会推出收紧措施。管治委员会又同意,如果刘怡翔仍然在金管局任职,局方应就事件向他作警告。
刘怡翔回应指,报告证明事件不涉及个人诚信问题,又强调并非也无必要蓄意隐瞒,但对自己疏忽漏报感到抱歉,希望事件可以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