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金控旗下的兆丰银行纽约分行,日前因违反美国银行保密法及反洗钱法,遭到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署(DFS)重罚1.8亿美元。台北地检署已正式分案,并将兆丰金前董事长蔡友才,列为“他”字案被告。今天(23日)上午,台北地检署更兵分三路,率队前往兆丰银总行、财政部及金管会调阅资料,全案朝违反《洗钱防制法》、《银行法》及《金融控股公司法》侦办。
对于兆丰银纽约分行遭美重罚,不只国人错愕,也引发了究责问题。今年2月间,时任兆丰金董事长的蔡友才接到DFS的金检报告,立即在3月间闪辞,使兆丰金进入4个半月无人掌舵的空窗期,问题也无法被即时处理,外界认为蔡友才难辞其咎。
高检署昨天(22日)召开协调会,台北地检署指派检肃黑金专组主任检察官陈佳秀、驻金管会检察官陈宗豪、检察官杨展庚等3人与会,并在会后协调由北检分案,案由朝违反银行法、金控法及洗钱防制法等3大方向调查。
至于针对兆丰银纽约分行被美方指控违规的部分,检方将厘清此案中有无国人涉及刑事不法;至于行政调查的部分,则由相关主管机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