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要注意了!台湾职场普遍的问题,就是老板、主管们公私不分,喜欢用无限上纲的“责任制”要求下属,用LINE等手机通讯软件“监控”、“交代”工作事项,而员工们大多敢怒不敢言;然而新北市劳工局日前受理一起雇主在下班后还用LINE交办工作的事件,仲裁委员会最后认定,资方确实有在工作场域外提供劳务之事实,应该给予员工加班费。
新北市劳工局指出,104年间,首度受理下班后雇主以手机等通讯软件交办工作的事件;资方辩称,当时只要求劳工在家中,使用LINE等通讯软件通知其他人工作事项,时间并不长,还补贴电话费,不应算是加班。
然而对此说法,仲裁委员以劳方所提供之通讯纪录进行查证,发现资方要求劳方进行之内容,确实已达在工作场域之外,提供劳工劳务之事实;因此,判定资方须以分钟为单位进行计算,补发劳工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