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冯小树先后以岳母、配偶之妹的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上市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累计交易金额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冯小树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的处罚,合计4.99亿元。同时,证监会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虽然,证监会并没有透露冯小树获利更详细的信息。
经济ke不妨做一个假设:以这几年屡见不鲜的股价百元级新股为例,假如冯小树在某公司上市前的股份制改造环节突击入股,按照1元/股的价格拿到300万股,恰好这家公司上市时又是市场热捧的概念题材,上市后股价一路涨停突破100元,冯小树此后抛售平均价格在83.66元就能够获利2.48亿元。
问题来了,IPO公司为何愿意如此让利?
这就得看看发审委员手中到底拥有多大的权力。2015年落马、曾长期分管发审委的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发审皇帝”的江湖称号就足以表明发审委的权力之大。谁都知道,权力越大,所能捕获的利益也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