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上午,一篇《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刷爆朋友圈,文中称深圳本土作家罗尔5岁女儿罗一笑,被查出患有重病,医疗费每天高额。心急如焚的父亲没有选择公益捐款,而是选择“卖文”,如果多转发一次这篇文章,便会为笑笑的治疗筹款多增一元钱。随即,有网友称此事为营销炒作,罗一笑的治疗花费并不像文中所说的那般高额,而且罗尔在东莞与深圳均有房产,善款也早已筹齐。12月1日,罗尔及刘侠风发布一份“关于 罗一笑事件 的联合声明”,声明中称因“罗一笑事件”传播远超预期,带来不好的社会影响,“作为当事人,在此深表歉意”,罗尔先生将《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一文的全部赞赏资金、2016年11月30日网友当日全天所有文章的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网友,经核算,共计2525808.99元。
2016年12月24日上午6时许,罗一笑在深圳市儿童医院去世。
首先可能存在极为严重的*别歧视,包括疑似用B超等方式进行基于*别的选择*人工流产;作为一个纯粹的社会善意和慈善捐助的收益者, 当事家庭父亲的新浪微博可能是一个持激进反社会意识形态的特殊账号, 并且在事发后几个小时内进行了堪称为疯狂的删除作业;主打“贫困”来获取同情的家庭,完全处于相反的情况……
凡此种种,激发了社会的愤怒,这种愤怒可能比上次罗尔-罗一笑事件反转时的愤怒更甚,因为相关涉事方不仅在财富能力上提供了不准确的事实,而且还很可能实际从事过纯粹基于*别歧视的恶*行为,其暴露出来的愚昧、蛮横、狡诈乃至残暴,让旁观者难以淡定,甚至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当然,愤怒不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正确情绪;在策划此类事件的行为体面前,愤怒以及基于道德的指责,首先是无用的,因为被指涉的一方有完全免疫此类方式的神经与面皮;其次可能是有害的,因为它提供了廉价的替代*宣泄渠道,
作恶者对此已经驾轻就熟,他们本质上轻蔑地认定,凡是愤怒指责他们的人,记忆都是短暂的,几个小时,几天,几周,几个月,最多几年之后,就可以持续的再来一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事情和网络安全很像:作恶者就像病毒或者有害程序,它能够发挥作用的关键是系统本身存在的漏洞;受害者的反应如果只是情绪*的砸毁键盘乃至机器本身,对病毒或者有害程序下一次的作恶,几乎没有任何实质*的影响;因此,要做的是,吸取教训,马上采取各种措施,亡羊补牢,未为晚已。
所谓一切问题都是制度,虽然这个梗很古旧了,但是用在这里,还蛮适合的:从罗尔-罗一笑再到“四倍速的罗尔”,关键问题在于利用了当前社会治理上的一些缺陷,而要消除这些缺陷,本质上就是要作出更加有效的制度*安排。这种新的制度安排,要能够作出更加均衡的安排:一方面,要建立更加有效的披露-判定-救济-反馈的机制,确保不会因为陷入要么被骗,要么冷漠的尴尬境地;另一方面,就是在信息披露-事件判定-救济实施-有效反馈的全过程中,补上那些可以被利用的漏洞,确保相关机制至少在形式和程序上是完善的。
从已经有的代表*案例来看,本质上都是一种欺诈案例,即通过选择*的提供事实,诱导人们产生错觉,并最终获得原先不应获得的收益。这些案例的过程,大致有这样一些特点:首先,对信息流动的掌控,以及通过议程设定在较大范围内影响社会情绪,形成“一边倒”的氛围,进行基于道德和情感刺激的大规模动员;其二,用所谓的“舆情”、“社会关注”、“压力”等触发“特事特办”的临时机制,从中直接获取收益;同时,借助自媒体平台,直接面向同情者进行单位额度小但数量极大的资金收集;其三,退出并淡化存在,让公众忘记自己的存在,提取并实践相关收益。
对深圳四胞胎事件除了愤怒,我们还能做点什么?
此前也有媒体报道四胞胎到处演出
基于这些特点,可能的解决方法包括:
第一,建立“自由但负责任”的信息传播与流动机制,媒体要承担提供全面信息的责任,不能用煽情报道来客观上助长“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的风气。没有媒体,包括传统大众传媒,以及新型自媒体平台的共谋,此类事件是不可能顺利发生的。在深圳四胞胎剧情演进的过程中,更多的是看到鲁豫有约这样的传统媒体平台发挥的作用,需要指出的是,对多数受众来说,传统媒体平台更多具有信息验证背书的功能,因为大家倾向于相信在传统媒体上发布的信息,是经过有效核实的。是否具备核实这种信息的能力,应该成为衡量各种媒体可信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以中国的实践看,相关的媒体平台,需要以某种公众参与的第三方形式,形成一个“信用积分机制”,出现过重大瑕疵的平台,应该有公众可以简易获得的信用等级,再度出现类似的新闻报道时,系统可以提醒受众予以关注。政府监管部门要更加积极的作为,集中监管存在“串谋”提供信息,操控受众情绪,然后分享利益的机制,不能允许出现欺骗者收获直接经济收益,共谋者收获媒体流量,间接变现的恶劣生态。就直接的做法而言,在深圳四胞胎相关事件中没有尽到责任的媒体,尤其是大众传媒,应该给受众一个公开的致歉,因为媒体的失职,导致了欺骗的发生。
第二,建立必要的回溯机制。此类事件屡屡发生,因为面临的惩罚小,收益高,非常“划算”。在罗尔事件中,人们发现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可以冻结在线资金转账,进而阻断加害者的利益链条;但此类事件反转后,引发社会反弹的关键,还是那些非直接经济收益形式的特事特办,这些优惠政策的破格给予,形成了一种恶劣的示范,即“会骗的孩子有奶吃”,对一个社会的整体发展来说,这是不可承受之重。即使对政府来说,这也是一种投机取巧的偏门,美国2016年总统选举中,已经暴露出长期依靠这种特殊优惠政策收买人心可能带来的各种负面收益。
中国政府应该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推进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机制,确保那些基于煽情报道,直接或者间接误导政府的特事特办要有回溯和取消机制,前期提供了不实信息获得的优惠安排,应该予以取消,从而避免出现用纳税人的钱供养骗子的局面出现。具体到四胞胎这样的事情上,特殊的上小学安排应该予以取消,特殊的户籍政策安排应该予以取消,特殊的政策豁免,即超出2胎范围的生育应该遵循规章收取社会抚养费;对于一些延伸的问题,比如当地是否存在为孕妇提供胎儿*别检验,允许孕妇进行基于*别选择的人工流产等灰*利益链,当地政府要克服畏难情绪,勇于去办好那些应该办的事情。一味顺着舆论声音大的一边走,也是一种懒政。
对深圳四胞胎事件除了愤怒,我们还能做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