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霞被精神病后再被要求签承诺不再上访保证书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3-07-19 12:27:16  评论(/)

从精神病院出来后她又开始为被精神病讨说法,周口公安局要求其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上访。

出院后,原本健壮的吴春霞患上了高血压和高血脂,体重也比“治疗”前增加了20多公斤。在一次体检后,她开始为“被精神病”讨说法。

2009年5月,她将材料递交给周口市纪检委书记杨正超,杨批示周口市公安局解决。1个月后,周口市劳教委员会撤销了一年前对吴春霞的劳教决定。在此期间,她还在周口市公安局内誊写了一份承诺不再上访的保证书,获得了3万元“困难补助金”。

维权计划渐次展开:2009年11月,吴春霞向周口市川汇区法院起诉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和小桥街道办事处侵权。一月后,她又在同一家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警方于2008年7月16日拘留其10日的处罚决定。

两起官司一开始都被川汇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经过数次曲折,最后都由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沈丘县法院审理。

2011年3月23日,沈丘县法院撤销了那份对吴春霞的拘留决定,理由是被告“认定事实不清、主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所以“依法应予撤销”。吴春霞因此获得1423.3元的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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